医院机房射线防护铅门
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接受电离辐射照射需加严格控制,对一切实践活动进行与防护有关的设计、监督、管理,须遵从相关原则及规定。产生电离辐射照射的任何实践要经过论证。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以放射防护******化为原则,使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合理达到的******水平。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凡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均应设立专职防护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放射防护工作,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该地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安全和放射防护知识教育,定期进行考核,自觉遵守有关放射防护的各种标准和规定。工作人员要经过放射防护部门的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放射工作。